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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开展2019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
发布单位:污管处         发布日期:2021-03-01

根据《河北省“十三五”市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冀气候领办〔202018号),市应对气候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月25日至26日,组织市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交通局、农业农村等9个市直部门组成评审组,对23个县(市、区)2019年度县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审。

考核采取各县(市、区)逐一现场答辩的形式开展。首先由考核对象汇报自评估情况,评审组结合自评分表、数据核查表、支撑材料等对考核对象进行提问打分,最终现场确认综合考核结果。

    这是自2018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由发改部门移交至生态环境部门后,我市首次组织开展的县级考核评审。通过这种形式的考核,能够让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提高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视,加大力度做好下一年度相关工作,不断提升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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