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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污防处行政许可事项
发布单位: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2-26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污防处行政许可事项
责任处室 行政许可事项 法律依据 审批程序及时限 法定时限及依据 承诺时限及依据 收费标准
污防处 危险废物转移批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三条 受理(1个工作日)—审查(8个工作日)—审批(1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10个工作日 不收费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医疗废物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受理(1个工作日)—专家评审(8个工作日)—审批(1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10个工作日 不收费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审批 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
受理(1个工作日)—公示(1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18个工作日)—审批(1个工作日) 60个工作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 30个工作日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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