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环保局:
为加强我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环保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2〕110号)、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等政策的通知》(财综〔2013〕110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环境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环办发〔2014〕36号)要求,我局制定了《石家庄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环境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