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土函〔2018〕248号)及有关法规规定,现对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土函〔2018〕248号)及有关法规规定,现对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头孢工厂),于2023-12-31前转出(含碘废液 HW02 271-001-02 200.0 吨)至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跨省转出函予以公告。审批意见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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