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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头孢工厂)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外省利用处置的公告(跨省转出)
发布单位:固废处         发布日期:2023-06-13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土函〔2018〕248号)及有关法规规定,现对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土函〔2018〕248号)及有关法规规定,现对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头孢工厂),于2023-12-31前转出(含碘废液 HW02  271-001-02 200.0  吨)至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跨省转出函予以公告。审批意见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科  0311-85880382

电子邮箱:sjzsthjjgfc@163.com



附件下载1: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沿途过境的告知函(华民药业(新头孢工厂)-博苑医药).pdf
附件下载2:冀环固体函〔2023〕872号.pdf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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