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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〇一九年度生态环境系统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9-10-18

关于二O一九年度生态环境系统初级职称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和《石家庄市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石家庄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就做好二O一九年度环境保护工程专业初级职称申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认真贯彻省、市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强化重水平、重业绩、重创新的政策导向,促进优秀环保人才脱颖而出,为加强污染减排工作,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今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严格标准、控制比例、全程公示,实行公开竞争、择优选才的竞争机制,坚持公正、公平,体现“绩效优先”,为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参加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从事生态环境相关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时间安排

1.10181024日,各单位完成初级职称评审表的领取工作。

2.10251031日,各单位完成初级职称评审的推荐和材料递送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2.根据市职改办的通知完成材料审核、评审工作。

3.根据市职改办的通知,完成初级职称资格审批备案工作和各分局及局所属各单位的初聘、认定上报工作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1.申报资格的说明

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所学专业为环境及相近专业,参加初聘、认定的,由各单位自行办理。

所学专业为非环境及相近专业的,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参与评审技术员;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4年以上,可参与评审助理工程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两年后,可参与评审助理工程师;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参与评审助理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经考察合格可参与评审助理工程师。

对于后取得学历人员,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六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四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

2.关于申报材料要求的说明

为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凡上报评审材料时,其上报材料复印件需由所在单位对原件进行审核后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材料。市生态环境局对各县(市)区、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发现弄虚作假,伪造学历,搞不正之风者,要严肃处理,取消本人申报资格,二年内不得申报评审,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和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

3.各县(市)区和企业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申报人员申报时需由所在县(市)区职改办开具委托函。各企业申报人员申报时需由企业主管部门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开具委托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领取方式

各分局和局属单位人员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到局人事处统一领取,评审表每人两份。

各县()区人员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到各自县()区职改办统一领取。

各企业人员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从所在企业领取。

三、关于上报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及有关事宜的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方便基层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现就2019年上报职称评审材料及有关事宜作如下说明:

(一)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申报材料的内容

    申报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一份(附表一),个人业务总结一份,个人学历证书、02年以后入学的要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任职资格证书、近几年考核表及相关业绩材料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签字。县(市)区申报人员需持所在县(市)区职改办开具的委托函,企业申报人员需持所在企业主管部门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函。

2申报材料的要求

各单位要对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将网上公示页面截图打印上报,公示无问题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10页“基层单位公示结果”填写公示结果,并加盖单位纪检部门负责人、行政负责人签章和单位公章,未经公示或签章不全的申报无效。

3申报材料的次序

申报材料需按业务总结、个人学历、任职资格证书、年度考核表和相关业绩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

(二)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需一次交清以下有关材料:

1.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县(市)区申报人员需持所在县(市)区职改办开具的委托函;企业申报人员需持企业主管部门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函。

2.申报单位需同时报送《申报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见附件二)。

3.申报时间截至1031,材料送至市生态环境局人事处。请按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4.报送联系人:王少伟   联系电话0311-85820241

 

附件:1.关于二〇一九年度生态环境系统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2.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
          3.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记表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20191017



附件下载1:关于二〇一九年度生态环境系统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2: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下载3: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记表.doc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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