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接到市政府办公厅传来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关于外排雨水至洨河的请示》(石家庄炼化〔2013〕8号)后,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该公司文件中已明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目前已实施了雨污分流,按照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规划将炼油和化纤的外排污水送至良村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符合我市要求。
二、该公司实施了雨污分流后现有厂区雨水没有外排路由,拟申请外排雨水至洨河,由于雨水的排放去向不属于环保局的职责范围,建议规划、水务等部门进行研究办理。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