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欣港药业有限公司:
关于你单位发酵、提炼车间优化布局及设备更新换代技改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现函复如下:
一、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HCL、NH3、H2S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
3、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
4、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5、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排放执行《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表4标准和《河北省氯化物排放标准》(DB13/831-2006)表1三级标准,同时,满足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HCL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NH3、H2S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和表2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石家庄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841-2007)表
3、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6、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