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的请示
发布单位: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2-21
市政府:
2013年2月6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发来《关于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2年度实施情况考核准备工作的函》(冀环防函〔2013〕171号),转发了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2年度实施情况考核准备工作的函》(环办函〔2013〕110号),国家环保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部门于2013年3月底对重点流域各省(区、市)水污染防治规划20123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省、市领导均对该工作进行了批示,蒲国良副秘书长批示:市环保局牵头商有关部门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资料和数据。
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我局已按要求将有关资料和数据进行了汇总,完成了自查报告,请以市政府名义报省环保厅。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