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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灵达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垃圾转化热电站二期工程项目试运行的请示
发布单位: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2-28

 

河北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河北灵达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河北灵达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垃圾转化热电站二期工程项目试运行的申请》,项目位于栾城县窦妪工业区河北灵达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总投资334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34万元。项目建设2x500t/d垃圾焚烧炉,配一台15MW中温中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日处理垃圾1000t,年发电量7438.31kwh,年供热蒸汽量24万吨;项目实施后替代区域内4家企业的54t/h和一台6t/h燃煤锅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9526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进行了批复(冀环评2009240)。

我局于2013227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该项目所建环保设施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已具备试运行条件,我局同意该项目上报省厅申请试运行。

   妥否,请批示!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201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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