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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
发布单位: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2-28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2年,在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重点城市实施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的通知要求,精心筹划、严密部署、严格标准、攻坚克难,全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项目情况

经核实上报批准,我市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项目规模为3673852.85蒸吨,其中高效除尘设施改造项目为462184蒸吨,清洁能源替代项目为3211668.85蒸吨。

截止2012年底,我市共完成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项目2472310.35蒸吨,占总任务的60%。其中除尘设施改造项目131159蒸吨,占总任务的53%;清洁能源替代项目2341151.35蒸吨,占总任务的69%

二、主要工作

(一)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在省环保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市根据国家环保部重点区域“十二五”烟尘治理工作座谈会有关精神,组织力量精心认真编制了《石家庄市燃煤锅炉治理项目实施方案》。45日,环保部张士宝副司长等一行六人来我市对燃煤锅炉治理项目进行调研,现场核查,对我市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我们组织力量对项目清单进行认真筛选,整理汇总材料,在国家、省项目审核中,以第一名的分数通过了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论证,以全国第二名的分数通过国家环保部的专家评审,争取到了中央燃煤锅炉综合整治资金1.86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组织领导坚持有力。省四大班子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改善和提高省会大气环境质量作为省人代会的重要议题、省政协20121号提案,并多次来我市实地指导、帮助完善方案,推动工作落实。我市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作为2012年一号民生工程、一号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程,制定了《河北省会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干部、党政军企民全员参加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动员大会,掀起了以大气和水环境改善为重点的生态环境治理热潮。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是其中的头号治理工程,由市长负责,常务副市长和主管副市长具体抓落实,先后召开燃煤锅炉综合整治调度会和现场办公协调会20余次,每周一将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情况在《石家庄日报》头版公布,广泛利用媒体力量推进落实;主动加大燃煤锅炉综合整治资金投入力度,2012年共投入22亿元用于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

(三)严密自查核实调整。为将中央支持项目做好做细做实,防止出现问题,201211月下旬至12月初,市环保局组织人员赴17个县(市)区对燃煤锅炉申报项目逐台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在除尘设施改造申报项目中,有一些燃煤锅炉不足10蒸吨;在清洁能源替代项目中,由于燃气管网建设不能按时到位,一些项目改为集中供暖或型煤锅炉,不符合中央资金支持政策(财办建〔201255号);同时由于前期申报时间紧张,调查摸底工作有疏漏,致使一些符合政策条件的项目没能申报。经请示环保部污防司和中国环境规划院,同意我市对申报项目进行调整。调整之后,项目规模与《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下达2012年重点城市燃煤锅炉烟尘治理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2638号)相比,治理规模均有所增加。

(四)综合施策强力推进。一是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责成各项目实施单位制订项目建设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项目责任人、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二是实施信息公开,各项目责任单位采取治理项目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建设单位,每季度上报项目实施动态信息,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召开整治工作调度会,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及出现的问题,及时调度、及时协调解决,以推进工作开展。四是全面推进市区分散燃煤综合整治工作,市区燃煤采暖、生产、茶浴锅炉以及城郊村集体集中燃煤锅炉、城中村燃煤炉灶全部纳入整治范围,市建设局、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市委农工委牵头组织,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中、省直单位和驻石部队全力配合,确保了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五是实施政策激励,制定财政补贴政策,燃煤锅炉拆除每蒸吨补贴3万元,改用天然气的免收燃气接口费;纯居民采暖改用天然气的,每蒸吨补贴10万元,每个采暖季每平方米补贴5元;建设用地、管网路由、破路审批、树木移植以及水、电断交施工等工作由相应主管部门简化手续,减免费用。

三、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2012,依据旧的空气质量标准,我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达到创历史记录的322天,比2011年增加2天;其中I级天数达到64天,比2011年增加28天。在全国4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较2001年前提了10位,达到37位。市区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平均降尘量达到省控标准,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3年,我市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石家庄市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为依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省委八届三次全会、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严格标准,加强监管,督促整治,全面落实。

(一)加快项目推进。督促未实施整治的项目责任单位,抓紧制定完善治理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倒排工期,挂图作业,加快项目建设。所有项目必须在20136月底之前开工建设,9月底之前完成,10月通过验收。凡20136月底前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取消其中央资金支持资格,并责令限期按原计划落实整治。

(二)严格资金拨付。依据相关政策,科学制定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中央支持资金拨付方案,明确资金的申报、核实、拨付程序。严格按照治理标准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单位,不予以资金拨付,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验收达标后再拨付资金。凡申报材料不全的单位,退回补充申报材料,符合条件后方拨付资金。

(三)建立长效机制。实施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监测工作常态化,制定超标排放惩处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效果落实,大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20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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