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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发布单位: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10-2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这是我国首次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专门文件。
 
  从发布第一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到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领导人峰会上全面阐述我国对于生物多样性治理的理念和主张,再到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见的印发,充分体现了我国一贯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并向世界展现了我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大国担当和务实、有力的举措。
 
  为切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意见》明确2025年、2035年两大阶段性目标,最终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努力建设美丽中国。《意见》从加快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构建完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着力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创新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机制、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全面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参与、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23项具体措施,设立了量化指标,明确了目标任务,为共建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指明了方向,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指导性文件。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我国秉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已取得长足成效,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生物多样性保护之路。下一步,我们要以《意见》为新起点,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创新举措,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血脉和根基,为人类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生产生活必需品、健康安全的生态环境和独特别致的景观文化。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保护生物多样性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但当前仍面临诸多挑战。我们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
 
  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主体责任。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推进,离不开主体责任的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职能。要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将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实行终身追责。
 
  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依照《意见》设立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各地要提出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和主要任务,相关部门要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行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明确省、市、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标和职责分工。要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生物多样性评估体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长效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氛围。
 
  行而不辍,未来可期。保护生物多样性既需要有顶层设计,更需要大众积极参与,需要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持续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治理进程,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地球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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