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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三举措”做好环境监管
发布单位:井陉         发布日期:2021-07-12

 井陉县生态环境分局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坚持铁腕执法,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有效保障了井陉县环境安全。

一是扎实开展现场环境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好现场环境检查,对发现问题的排污企业,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保证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偷排、漏排污染物行为发生。

二是解决好环境信访问题。完善环境信访举报体系建设,畅通信访举报热线,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合理的环境权益,认真对待和解决日常群众污染投诉,并做好反馈工作。

三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进行处理,敢于碰硬,勇于执法,善于用好环保法律赋予的行政罚款、停产限产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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