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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生态环境分局“三个落实”做好环境执法工作
发布单位:井陉         发布日期:2021-01-28

井陉县生态环境分局采取有力措施,“三个落实”抓好环境执法工作,确保环境执法工作上水平、争一流。

一是落实环境执法责任制度。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行为要热情、文明、礼貌、规范,注重工作成效,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坚决杜绝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推脱职责等行为,发现后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

二是落实现场执法制度。环境执法人员执法时,要严格履行环境监察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现场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措施要详细记录,规范建档等,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环境执法报告制度。环境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中,对发现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及时进行立案查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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