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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分局“三举措”加强日常监管
发布单位:井陉         发布日期:2019-08-21

一是制度落实到位。要求各中队监察人员日常现场执法时,严格履行环境监察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现场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措施要做好记录,做到有痕迹执法,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在抓落实上下功夫。

二是文明执法到位。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语言文明,服务热情、礼貌行事,耐心解释,切实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树立良好的环保形象。

三是落实报告到位。在日常检查中若发现较为严重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向主管局长报告,及时研究、立案查处,严厉打击环保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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