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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裕华区分局对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帮扶指导
发布单位:裕华区         发布日期:2023-03-02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贯彻《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结合我区实际,深入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确保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并持续向好。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裕华区分局工作人员对万科紫院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帮扶。重点检查非道路移动是否进行编码登记,是否有冒黑烟机械施工作业,对疑似排放超标的,现场进行尾气检测,对检测排放数据超标的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清出施工场地。

下一步,分局将继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并且加大对企业、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单位和所有人的宣传教育引导,提高公众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知识普及率,降低尾气排放污染,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达标使用率,有力促进我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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