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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润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公示
发布单位:固废处         发布日期:2023-09-22

企业名称:河北润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赵石辉
废铅蓄电池贮存设施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张村工业园区1区
收集经营类别:HW02、HW03、HW04、HW06、HW08(除900-214-08外)、HW09、HW11、HW12、HW13、HW16、HW17、HW21(除261-138-21外)、HW22、HW23、HW29、HW31(除900-052-31外)、HW34(除251-014-34外)、HW35(除251-015-35外)、HW36、HW37、HW45(仅含261-085-45、261-086-45)、HW46、HW48、HW49(除900-999-49、309-001-49外)、HW50(除900-049-50外)、以上类别中具有反应性的废物除外
收集经营能力:3000吨/年
收集经营范围: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兼顾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学校等单位及社会源。
收集试点期限:2023年12月31日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科  0311-85880382
电子邮箱:sjzsthjjgfc@163.com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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