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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海力恒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外省利用处置的公告(跨省转出)
发布单位:固废处         发布日期:2023-05-29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土函〔2018〕248号)及有关法规规定,现对河北海力恒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12-31前转出废催化剂-钯炭  271-006-50  39.931吨)至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跨省转出函予以公告。审批意见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科  0311-85880382

电子邮箱:sjzsthjjgfc@163.com

 

 



附件下载1:关于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沿途过境的告知函(海力-凯立新材料).pdf
附件下载2:冀环固体函〔2023〕800号.pdf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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