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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外省利用处置的公告(跨省转出)
发布单位:固废处         发布日期:2023-05-16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土函〔2018〕248号)及有关法规规定,现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于2023-12-31前转出(废催化剂  HW50  251-017-50  1500.0吨)至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跨省转出函予以公告。审批意见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科  0311-85880382

电子邮箱:sjzsthjjgfc@163.com



附件下载1:关于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沿途过境的告知函(石炼化-惠城环保).pdf
附件下载2: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告知函.pdf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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