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按照《关于建设全省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的通知》(冀环办发[2017]112号)要求,我市有74家企业 列入《关于公布全省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建设第一批安装、联网企业范围的通知》名单中,请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加大工部署、调度、督查和指导力度 ,确保本辖区企业按时、保质完成安装、联网工作,务必保障智能监控体系建成后发挥应有作用。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总访问量:0
邮 编:050023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位置分布
网站标识码:1301000023
ICP备案号:冀ICP备05019966号-3
公安备案号:130106020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