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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办发[2016]203号)及有关法规规定,现对(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共计855吨于2017-12-31前转移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石家庄翔宇环保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9月22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岳秀娟 0311-85815878(兼传真)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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