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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江苏龙净科杰催化剂再生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公告
发布单位: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9-02

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江苏龙净科杰催化剂再生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根据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待转移的危险废物为工业烟气选择性催化脱硝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废物(类别:HW49441-001-49),数量为400吨。产废单位为: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单位为:萧县欣达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江苏神华物流有限公司经营单位为:江苏龙净科杰催化剂再生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编号为:JSYC0902OOD001-1)。
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转出的危险废物的路线为:从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出发,沿杏苑路、五道口大街、永昌路、希望路、青银辅路,铜冶收费站上青银高速公路,途径河北省的石家庄市鹿泉区、栾城区、赵县,邢台市宁晋县、新河县、南宫市、清河县;出河北省进入山东省,途径山东的德州市夏津县、聊城市高唐县;再经齐河北立交转京台高速公路,途经山东省的德州市齐河县、济南市槐荫区、泰安市岱岳区;再经泰山立交转泰新高速公路,途经山东省的临沂市蒙阴县;再经竹园枢纽立交转日兰高速公路,途经山东省的临沂市沂南县;再经日兰高速与长深高速互通转长深高速公路,途经山东省的临沂市莒南县、临沭县;出山东省进入江苏省;再经城南枢纽转沈海高速公路,途经江苏省的连云港市海州区、灌云县,盐城市响水县、滨海县,到盐城东出口下沈海高速公路,转盐城市亭湖区经一路,到达江苏龙净科杰催化剂再生有限公司。转移时间为20169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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