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单位:
本年度的中、高考即将来临,为了给我市城区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依据《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我局对中、高考期间城区建筑施工环境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2013年6月1日—6月8日,6月15日—6月22日期间,市区内各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居民集中区和学校附近建筑工地于22时至次日6时禁止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在此期间环保部门不出具施工单位夜间施工证明。
二、在6月7日—6月8日、6月21日—6月22日,中、高考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计划,全天不得安排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市环保局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施工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