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环保局、各环保分局: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有关要求,环保部正在开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修订的相关工作,为配合此项工作,请各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并协助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二、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意见和建议。
三、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需要增加,删除或修改的具体危险废物类别、名称、行业来源等,并填写《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意见表(见附件)。
四、实际工作过程中通过鉴别实验等判定的危险废物的类别,名称和行业来源等相关信息,并提供鉴别实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请各局广泛征求本辖区有关企业意见,并于2014年1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石家庄市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少华 电话:85816795 13126133132
邮箱:sjzwgzx@163.com)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