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牛秋鹏大连报道 5月9日至10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用新体制凝聚新优势,用新思路谋划新突破,在新起点上奋力开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努力建成“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人和”的美丽海洋。
李干杰指出,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到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时代增强陆海污染防治协同性和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事关做到“两个维护”,事关民族生存发展和国家兴衰安危,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事关人类共同命运。当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处于融合融入、重建重构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海洋、深入思考海洋、深度经略海洋,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李干杰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全面把握当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充分认识沿海地区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清醒认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深刻认识海洋领域国际治理的有利时机和复杂局面,客观认识生态环境系统体制优势和能力不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做到“五个坚定不移”,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新体制新形势下积厚成势、行稳致远。
李干杰指出,当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在工作格局、工作目标、工作方式、工作区域上已发生重大转变,做好新时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两手发力、点面结合、求真务实的策略方法,坚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衔接贯通抓体系、抓治理、抓改革、抓监管、抓协作等各方面工作,加快推动海洋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建设美丽海洋,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海蓝天。
李干杰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系统要把握好多方共治、生态用海、陆海统筹、质量改善等“四大原则”,着力抓好五项工作。
第一,抓好“体系”这个关键架构,加快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加快构建新管理体制下的“四梁八柱”,做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加快完善涉海技术规范与评价标准,做好陆海监测评价标准和方法的衔接,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制度体系,推进“湾长制”、海上排污许可制度建设,推动建立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第二,抓实“治理”这个关键任务,加快解决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按照重点攻坚、多点突破、综合治理、示范打样的原则,坚决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推动其他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
第三,抓牢“监管”这个关键职责,强化从严从紧的政策导向。要从“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的关键职责出发,着力强化海洋生态、陆源排污、海上排污和企业监管,以及党委和政府督察。
第四,抓紧“能力”这个关键支撑,借助改革编实配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能力导向相统一,加快打造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队伍、监管应急队伍、技术支撑队伍和执法队伍。
第五,抓住“协作”这个关键途径,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全球主要海洋国家的合作,努力为保护全球海洋生态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李干杰要求,在新体制新形势下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一家人齐心协力”,尽快做到组织上合编、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步调上合拍,形成做好工作的系统合力;要“一盘棋统筹谋划”,加快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机融入,在相关工作中增加“海洋内容”、增添“海洋味道”;要“一股劲狠抓到底”,以“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把各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一心一意抓好党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持续加强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建设,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会上,播放了《关爱美丽海洋》宣传片,辽宁、天津、浙江、广东、海南、厦门等六个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采取视频方式召开。在辽宁省大连市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设立主会场,在生态环境部机关,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华南督察局、东北督察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设立分会场。
会议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在主会场主持。生态环境副部长庄国泰在部机关分会场出席会议。
沿海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生态环境部有关部门、部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部机关各司局、在京有关部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部机关分会场参会。华东督察局、华南督察局、东北督察局、华南所处级以上干部在本单位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