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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督导科
发布单位: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08-01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及重点任务的综合协调督导。

1.分析大气、水、土壤等污染安全形势并提出意见建议。

2.负责督促指导各级有关部门落实关于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部署和要求。

3.负责市委、市政府环境污染防治议定事项的督导落实工作。

4.负责各级环境督查的协调、联络工作。

5.负责环境问题线索的移交移送和督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问责追责相关工作。

6.协调解决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问题。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督导工作。

7.承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工作的督查,市直有关部门的联合督查工作。负责督查省、市领导指示精神落实情况。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0311-85880622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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