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在开始办理2013年度的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此保险是政府补贴型意外险,独生子女家庭和符合政策内生育的家庭,可以自愿参保,每户家庭最多可办理两份。
各单位如有参保的同志把相关资料及保费30元/份,交至各单位宣传员,由宣传员于4月1日(星期一)之前统一汇总上报。
局机关参保的同志,请于4月1日(星期一)之前把相关资料及保费30元/份交至东楼205房间人事处宁小燕。
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013年3月25日
注:1、根据中国保监会要求,不满18岁未成年人,保险死亡保额不得超过10万元,如果已为子女投保10万元人身保险的,不能参加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