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自然生态>综合信息>对石家庄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19号建议的答复
对石家庄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单位:生态处         发布日期:2022-06-22

 

一、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

石家庄市生态保护红线,2017年12月完成划定,2018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6月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石家庄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总面积为 3369.39km2,占石家庄市国土面积13106.89 km2的 25.70%。主要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公益林等禁止开发区。红线区主要分布在平山县、井陉县、赞皇县、灵寿县、元氏县、行唐县、鹿泉区、矿区8个山区县(区)和11个平原县(市、区)河湖滨岸带重要生态功能区与生态敏感脆弱区。

2019年7月,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通知要求,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和调整工作。2020年3月开始,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勘界立标工作。市自然资源局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林业部门对原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评估调整。按照国家评估调整规则,落实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国家一级公益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等应划尽划区域;结合我市实际,就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人工商品林、城镇村及建设用地、特殊建设用地、合法矿业权、其他现状用地、重大建设项目和相关规划等各类人为活动矛盾冲突情况进行分析、梳理,协调处理其矛盾冲突。目前,我市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并上报国务院待批。

 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规

国家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目前正在分别就《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督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将出台正式稿。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概念定义、功能定位、划定和管理、职责分工、人为活动管控、监督实施等内容予以明确。随着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制定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和保护将有法可依。今后,省、市围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也将出台相应监管办法。

{C}三、{C}编制实施“三线一单”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基础状况系统评价,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进行统筹衔接,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到不同的环境管控单元,并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环境分区管控体系。2021年6月10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石家庄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成果。6月24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石政函〔2021〕40号)。编制实施“三线一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推进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环境保护参与空间规划和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的基础支撑,也是实施环境空间管控、强化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的重要手段。“三线一单”中分区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除有限人为活动外,依法依规禁止其他城镇和建设活动。一般生态空间突出生态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四、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十三五”期间,市级财政累计预算安排市级16亿元,专项用太行山绿化、道路绿化、环省会经济林工程等造林补助。自2021年开始,每年预算安排用于造林绿化补助资金约1亿元。

2021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办传〔2021〕80号),要完善分类补偿制度,推动重要生态环境要素保护。目前,我市也正在制定《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落实意见》,待落实意见出台后,我市各类生态保护制度将不断健全和完善,生态环境质量将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

五、科学合理进行西部开发

西部山区是我市重要的生态基地,区内气候分明、景观优美、山地生态资源、民俗古村落资源、宗教文化资源、和红色文化资源富集,以西柏坡5A级景区为统领,4A级景区多达20家,在我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中提出,以推动区域旅游产品结构调整,丰富新业态产品为主要发展思路,以圣地西柏坡为龙头,以良好的生态为依托,以太行山高速生态走廊为主轴,大力发展山地度假、乡村休闲、康体运动、养生养老、打造京津冀休闲度假后花园。我市将在符合自然保护地法律政策规定和自然保护地总体的前提下,组织、指导辖区内各类自然保护地在不影响自然资源保护、科研监测任务的情况下,在一般控制区内划定适当区域,开展森林康养、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依托现有旅游路线、宣教点、展馆等平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服务功能,充分展现自然保护地的自然风光。在旅游景区开发建设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在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严守生态红线。

相关部门指导西部山区有关县(市、区)一是依托当地的民俗文化与资源优势,开发地域文化特色浓厚的乡村旅游体验性产品,挖掘开发一批具有浓郁乡土味和传统文化特色的工艺作坊,传统技艺展演,开展游客参与性活动,形成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二是对现有农家乐改造提升。依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对范围内空闲的村民宅基地或农家乐,进行提升改造,培育打造民宿。三是持续开展乡村旅游培训。加强对村干部、致富带头人、旅游创客基地带头人、旅游经营户、传统技艺传承人等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整体从业水平。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总访问量:0

邮       编:050023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位置分布

网站标识码:1301000023

ICP备案号:冀ICP备05019966号-3

公安备案号:130106020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