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污染防治>危险废物转移>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土函〔2018〕248号)及有关法规规定,现对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特殊钢分公司,于2023-12-31前转出(电炉除尘灰 312-001-23 5000.0吨)至乌拉特后旗凯宇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跨省转出函予以公告。审批意见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科  0311-85880382

电子邮箱:sjzsthjjgfc@163.com

 

 



附件下载1:关于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沿途过境的告知函(石钢特殊钢-凯宇再生资源).pdf
附件下载2:冀环固体函〔2023〕940号(20230630183733).pdf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总访问量:0

邮       编:050023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位置分布

网站标识码:1301000023

ICP备案号:冀ICP备05019966号-3

公安备案号:13010602000714